1月26日,江苏团省委下发《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团苏委发[2016]4号),我校团委再次荣获“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我校共青团组织在校党委、校行政的关心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各部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全团工作总体目标和学校党政中心工作,自觉履行团的四项基本职能,不断加强组织执行力和服务能力建设,大力配合实施“八大行动”,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育人、组织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以及新媒体平台建设、第二课堂打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特色鲜明,学校党政、青年学生满意度高。
2015年底,江苏团省委按照《市级团委工作年度考核纲要》及相关考核评分细则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工作。我校团委认真梳理总结,积极准备并上报各类考核材料。至此,我校团委已经连续5次在全省共青团工作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全校共青团组织将以此为契机,以打造“服务型”团组织为目标,更加主动的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更加务实的推进工作、夯实基础,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为学校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和全省共青团事业稳步深入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