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绩效,贯彻落实《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苏教财〔2021〕1号)文件精神,5月21日上午,在文渊楼会议室召开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副校长李梅英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资产管理处处长章峰康介绍了《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与注意事项。副处长胡昌芹对任务分解表和基础数据表进行了具体解读,对评价指标给予详细说明。随后,各个职能部门的参会人员结合各自负责的指标项目,就在建工程转固、低值易耗品集中采购等统计口径、统计时限等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讨论。
最后,分管领导李梅英就此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今年全省首次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指标体系非常复杂,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对授权管理的重大影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上下沟通协调,举全校之力把该项工作做实做好。二要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吃透文件精神、认真梳理指标体系要求,完善相关支撑材料,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审核到位,保证基础数据与高级报表等表格的有效衔接与逻辑关联,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三要闻令而动,快速响应,及时布置推进,确保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校长办公室、纪委、审计处、人事处、科技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招投标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处、国际处、设备处、图书馆、基建处、信息中心、大学生科技园、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