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至5月,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江苏海洋大学党委开展了巡视。6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担当
学校党委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统筹推进
学校党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党委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标尺。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常委担任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校协同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在集中整改期,学校党委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每一次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内容,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部署研究后续整改工作。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实。
(二)精心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清单
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学校逐条逐项研究分析,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结合实际制定了详实的《江苏海洋大学党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清晰的整改施工图,做到了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着眼质效提升,优化工作机制
学校党委系统构建并有效运行“党委统筹部署、专班协调调度、部门分工落实、纪委全程监督”的一体化整改工作机制,建立“项目化推进、台账化管理、月度化调度”挂图作战模式。实施项目化推进,将整改任务细化为具体项目,明确推进节点;实行台账化管理,建立电子台账,严格销号管控;坚持月度化调度,每月初推送任务提醒、月中跟进督促、月底汇总销账,保障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成立巡视整改监督工作组,建立“1+5+N”监督协同联席会议制度,由纪委牵头联动巡察、组织、审计、财务、人事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
二、聚焦问题,标本兼治,从严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委常委会每一次会议均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自7月初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学习17次;校院二级党组织规范会议记录与纪要,实现“学、议、行”全流程可追溯。二是将“第一议题”落实情况纳入二级党组织党建考核和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修订《2025年度二级党组织党的建设成效评价考核实施方案》,25个二级党组织全部纳入考核体系。三是深化学思用贯通,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开展集中学习14次,围绕“完善学科设置、加强海洋科技攻关”等关键问题开展研讨,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办学治校政策措施。四是全覆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海洋大学全体师生回信精神,25个二级党组织均完成专题学习研讨。校领导牵头开展巡学旁听,建立“自查—整改—验收”闭环机制。
(二)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保障,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思政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政课建设工作,校领导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实地调研指导。二是规范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定2026年辅导员招聘计划(拟招聘15名,满足1:200配备要求),修订辅导员考核办法和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开展暑期培训及校外交流活动,发布辅导员常态化进宿舍、课堂实施办法。三是优化美育工作体系,修订出台《江苏海洋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美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聘请校外师资开设2门美育课程,新增线下美育公选课18门(美育公选课累计31门),举办美育成果展演和教育成果展,邀请校外艺术名家开展2场专题讲座。
(三)关于“涉海特色学科建设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动涉海专业提质增效,对接江苏“1650”产业体系,构建涉海学科专业集群,新建“智慧海洋”“智慧渔业”交叉课程群,11家产业学院邀请企业专家授课37学时,新增涉海实习基地16个。二是推进海上综合实验平台建设,完成海域使用二次公示、专家评审等前置程序,《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报批稿)》通过省级技术审核,已提交省自然资源厅进入行政审批环节。三是加强学科内涵建设,提升学科影响力,“农业科学”“化学”两个学科首次进入ESI全球前1%。
(四)关于“主动服务海洋产业发展行动不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服务产业顶层设计,调研沿海省市海洋产业发展动向,对标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研究编制《江苏海洋大学“蓝海启航”行动计划》,经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并推进落地。二是深化“双高协同”合作,学校与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合成功入选首批江苏省双高协同创新发展试点单位,共同制定年度合作方案,召开两次联席会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发挥智库与科普功能,联合省社科联、连云港市社科联举办第七届区域海洋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关于“服务海洋产业科研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建涉海跨学科团队,梳理江苏省十大海洋产业链,结合学校学科实际,初步组建海洋高端装备研发与智能制造等7个创新团队,研究方向与海洋产业链匹配度显著提高。二是强化高级别科研项目申报指导,召开科研工作例会部署动员,组织“第六期科研能力提升班”,邀请校外高水平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推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申报工作。三是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宣传,全年开展产学研精准对接活动60次,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高效匹配。
(六)关于“博士点创建重点突破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核心指标全面达标,实施博士点创建双周调度机制,认真做好人才引进、项目攻坚、经费保障等工作,核心指标均满足申报基本条件。二是引进重点学科带头人,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全职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三是培育高水平科研成果,组织申报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获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等多项成果。
(七)关于“内涵建设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实习基地建设,新建实习基地36个(其中涉海基地16个),64个专业均建成不少于3个稳定实习基地,评选9个示范实习基地。二是深化实习实践改革,制定《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理工农医艺类专业实践学分比例不低于35%。升级实习管理系统,63个专业78门课程开展项目化实习,双创活动覆盖面达88.28%。三是优化产业学院建设,修订《产业学院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建设标准,将建设任务纳入专业内涵建设考核,新增校级产业教授17人。四是精准制定人才引进计划,人事处汇总各学院需求,结合学科建设和博士点创建需要,形成年度人才引进计划,侧重涉海学科人才引育,全年引进海内外优秀青年博士90人,其中创新团队1个。五是动态调整专业招生规模,优化专业布局,编制2025年本科招生计划,3个新增专业启动招生,4个专业调整招生班级数量。六是夯实创新平台基础。积极争取高级别科研平台,申报获批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江苏省发改委海洋食品资源开发与生物转化江苏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筹),联合共建江苏省海洋发展研究中心。加强现有科研平台的绩效管理,提升对重大科研项目的承载能力。七是积极营造科技创新生态。持续推动科技评价和成果赋权改革,制定《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科研绩效分配办法》,进一步优化科研组织模式。
(八)关于“教学保障条件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实验室布局,将通灌校区致知楼部分实验室调整给药学院,在格物楼为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建设数间高分子材料实验室,设备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二是增加设备维修经费,2026年度预算新增设备维修经费44万元,梳理待修设备42台,总预算71万元,提前开展维修工作保障教学科研。三是完成分析测试中心改造,改造场地640平方米,采购激光共聚焦显微镜、场发射扫描电镜等大型仪器,已安装调试并试运行。四是提升智慧校园建设水平,完成校园卡双离线系统升级、师生邮件系统建设、WPS软件正版化部署,建成数据中心异地备份存储系统,机房不间断电源可工作1.5小时。五是改善智能化教学环境,推进研究生服务综合平台、智慧教学平台建设,更换多媒体教室投影幕布40块、吊麦30个等设备,完成通灌校区可视化教学管理中心监控大屏更换。六是加大教科设备投入,2026年度安排1500万元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银校资金采购设备入库管理。
(九)关于“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对照学校《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和优化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梳理形成《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运行问题清单》,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策事项纳入督查督办,优化处级机构设置,整合议事协调机构文件。二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修订《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在“服务高质量发展”指标中增设“服务教学科研单位情况”“部门内部团结协作情况”等二级指标,提升机关部门协同服务效能。三是强化监督协同与干部管理,开展党政共同负责制执行情况、机关作风专项监督检查,常态化召开“纪监巡审财”协同监督联席会议,对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推动“一岗双责”落实。
(十)关于“制度治理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系统推进规章制度优化,完成177个制度“废改立”(废止85个、修订83个、新制定9个),规范整合39个议事协调机构文件,建成“江苏海洋大学规章制度专题网”,实现制度集中公开与动态更新。二是完善教学科研评价与绩效分配机制,研究制定《江苏海洋大学教学科研业绩核算办法》,明确教学科研业绩评价标准;建立院级绩效分配公示平台,实施“三公开”制度,成立由校纪委、审计处等参与的绩效分配监督小组,开展合规性审查。
(十一)关于“服务师生不够积极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教代会与教职工服务水平,召开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30件提案办结率、满意度均达100%;落实“三必访三必谈”机制,发放慰问帮扶经费4.75万元,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文体活动近20场。二是优化学生课程安排,对重修人数达20人的跨校区课程单开教学班。四是改善学生宿舍供水保障,完成通灌校区供水系统改造,新建18立方米储水箱,改造供水管道及阀门,排查维修供水管网,解决高峰时段用水难题。
(十二)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制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推动51个学院及职能部门建立监管责任清单,通过党委与纪委会商机制强化责任传导。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实效,每月通报党组织履责记实情况,对招生、招标等工作开展“嵌入式”监督,启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三是规范巡察工作开展,制定《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操作指引》,邀请市委巡察专家开展专题辅导,借调市委专职巡察干部参与校内巡察,下半年对5个单位进行巡察,对5个单位开展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四是提升审计工作水平,制定实施《审计处后续教育实施办法》;完善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审计重点问题清单》,完成教学工作奖励绩效审计,制定2026年审计工作计划。
(十三)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审计整改,审计处对相关单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人事处牵头成立绩效分配监督小组,完成2025年度奖励性绩效分配与结算发放。二是规范财务制度执行,梳理财务管理制度“废改立留”清单,编制执行常见问题动态清单并每周更新,在科研工作例会上专题宣讲;优化智能报销平台,突出报销业务真实性承诺,设置稽核岗强化审核,每月通报退单及审核问题。三是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完成学生收费系统与教务系统数据对接,启动与宿管系统对接工作;基本实现科研财务全流程数据共享,编制项目列支范围手册,修订酬金管理办法,财务信息化分类实施方案有序推进。
(十四)关于“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清理未按期结题项目,全面梳理逾期项目并分类统计延期原因,逐一通知项目负责人明确结题要求,项目已全部完成结题。二是提升合同审核水平,组织人员参加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培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咨询专家、研讨案例等方式强化业务能力,合同审核规范性显著提升。三是强化科研经费管理,依托科研工作例会、新教师入职培训等开展政策宣讲,汇编6期科研经费违规使用警示案例推送至各学院;修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联合财务处举办科技政策宣讲会,强化教师科研诚信意识。
(十五)关于“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招标采购管理,修订《非公开招标及框架协议采购实施细则》《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明确采购方式、审批流程及评委管理要求。二是对采购文件实施双重审核把关,加大审核力度,对招标部门采购文件提出修改意见17条。三是开展评委业务培训128人次,增补评委6名。
(十六)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校内资产清查,制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资产管理员全覆盖培训,全面启动学校及校属企业资产清查;引入第三方审计公司复核,下达问题整改通知单,推动资产台账不规范、标签缺失等问题整改到位。二是规范资产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所有处置审批通过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落实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出台《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资产入库管理操作细则》,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强化仪器开放共享,升级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平台,启用充值、预约等全功能,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牵头组建连云港市大型仪器共享联盟(49家单位)。
(十七)关于“文山会海问题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文件制发管理。落实修订后的公文处理办法,明确6类不予发文情形,强化源头管控与分级审核,落实部门首责、校办归口审核及合法性审查等机制,杜绝“文件打架”,公文冗余问题有效破解。优化会议管理流程,升级会议室线上申请系统,实现校级会议全线上申报与校办扎口管理,修订实施《江苏海洋大学会议管理办法》,开发会议使用报告自动生成功能,会议审批效率显著提升。二是扎实推进制度“废改立留”。依据制度层级划分要求,完成规章制度层级认定,明确核心、基本、重要、执行四类制度范围,构建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四级清晰规章制度体系。分阶段推进制度清理,累计完成177个制度“废改立”工作(废止85个、修订83个、新制定9个),同步梳理整合39个保留议事协调机构文件,制度体系系统性、科学性显著增强,筑牢治理能力提升保障。
(十八)关于“存在师德失范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师德考核机制,修订《江苏海洋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在职称评审中对师德考核优秀人员优先晋升,3名师德优秀申报人员顺利晋升高级职称;组织年度师德师风优秀个人评选并开展事迹宣讲,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二是强化科研诚信教育,组织科研工作例会部署科研诚信学习,开展专题宣讲会解读经费管理政策与案例;将科研诚信纳入新教师入职培训,汇编6期经费违规使用警示案例,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强调科研诚信,严防学术不端。
(十九)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制定规划重点领域调研通知,校领导牵头开展专项调研,工作小组公开征集校内外建议近百条;召开校领导班子高质量发展暨规划研讨会,凝聚发展共识,为科学谋划未来发展奠定基础。二是强化学校未来发展研究谋划,以建校40周年为契机,组织召开学校高质量发展大会,凝聚发展共识,擘画奋进蓝图。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将“三重一大”制度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专项培训;修订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表,明确“三重一大”议题需附决策依据、调研论证材料等;强化议题审核,跨部门议题需会商签字,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议题征求师生代表意见,确保决策规范科学。
(二十)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激励约束制度,修订《江苏海洋大学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江苏海洋大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修订《江苏海洋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细化举措突出实干担当导向,营造关心关爱氛围,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优化中层干部考核体系,修订《江苏海洋大学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三是常态化排查纠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研判担当作为情况,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检验干部,推动专项排查纠治工作长效化。
(二十一)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引才顶层设计,总结“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完成“十五五”师资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和专项规划报告,明确引才布局和重点方向。二是拓宽引才渠道,采用“学科+人才”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等方式,通过招聘网站、学术会议、专家推荐等渠道引才,全职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形成与学科建设衔接的年度引才方案。三是创新引才模式,建立“高校+地方政府+龙头企业”三位一体国家级人才联合申报模式。
(二十二)关于“人才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引才质量,明确急需人才类型和学科引才标准,通过简历审核、试讲、面试等多元考察,对优秀博士实行“一人一议”和职称评聘绿色通道,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研究方向与重点学科匹配度显著提升。二是优化考核评价体系,联合制定《江苏海洋大学教学科研业绩核算办法》,建立校院联合考核机制,允许学院制定差异化考核细则,突出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导向。三是强化人才激励与宣传,在学校及学院网站宣传科研榜样成果,邀请行业专家开展学术讲座49人次,举办师德师风优秀个人事迹宣讲,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营造“比贡献、争一流”的干事氛围。
(二十三)关于“基层党建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基层党建指导,制定《江苏海洋大学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方案》,开展党务工作者网络培训班,全年培训370余人次;开展发展党员履职资格认证培训,180人取得证书;整理28个党建共建典型案例,形成《对接产业链党组织党建共建典型案例汇编》。二是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完成第三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中期评估,组织167个基层党组织“书记项目”结项验收,评选优秀项目并宣传推广,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扎实推进江苏“高校党组织对接产业链党组织”行动,组织召开江苏海洋大学深化“蓝海红帆 强链兴海”行动暨海洋产业链党组织对接大会,推动学校党组织与地方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链党组织共建合作。
(二十四)关于“整改责任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整改调度机制,梳理汇总《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调度推进表》,制定月度调度方案,党委常委会每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分析堵点难点并推动解决。二是落实民生领域整改,在2025年度食堂经营权遴选文件中明确“零租赁”政策,完成4个食堂经营权遴选,制定《学生食堂民生品种价格指导表》,推广“每餐一特”公益性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江苏海洋大学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巡视反馈的绝大多数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或取得实质性进展,学校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治理水平有效提升,事业发展呈现新气象。巡视整改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部分问题的整改尚需持续深化,一些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性问题仍需久久为功。下一步,学校党委将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在筑牢思想根基上再发力
学校党委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通过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学校不折不扣落地生根,为持续深化整改、推动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强大思想武器。
(二)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在实现彻底清零上再攻坚
学校党委将坚决克服“过关”心态,牢固树立“整改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取得明显成效但尚未完全到位的问题,以及需要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的具体任务,严格按照既定时限和标准,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特别是针对博士点创建、校区资源整合、高层次人才引育、重大科研平台建设、标志性成果培育、内部治理体系优化等重点难点问题,校党委将加强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继续实施双周调度、月度研判机制,强化校院联动、部门协同,集中力量破解瓶颈制约。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将其纳入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融入日常管理工作,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所有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省委关切和师生期盼。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在构建长效机制上再深化
学校党委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又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着力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对集中整改阶段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例如完善的“第一议题”制度、一体化的整改工作机制、规范化的资产管理制度、协同化的监督体系等,要持续坚持并不断优化。同时,聚焦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教学科研评价改革、资源优化配置、师德师风建设、干部担当作为激励、风险防控等,进一步查漏补缺,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织密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追责,确保各项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提升整改实效上再突破
学校党委将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重大契机,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学校“十五五”规划实施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推进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创建、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涉海特色学科专业建设,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海洋强省建设水平。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到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上,体现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体现到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上,体现到优化内部治理结构上,体现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努力开创江苏海洋大学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省委和全校师生员工交上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5895832;邮政信箱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电子邮箱jwjc@jou.edu.cn。
江苏海洋大学党委
2026年3月30日